证券之星消息,12月14日大晟文化公开信息显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苹、财务总监费海江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公司未对2021年度、2022年度向关联自然人发放奖金的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转让河北劝业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事项重要进展。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黄苹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费海江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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