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东方盛虹(000301)11月0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公司管理层有权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买入吗?
东方盛虹董秘: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制度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选举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日常管理事宜,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公司与阿美的谈判需要几年时间吗?为何要这么长时间?
东方盛虹董秘:您好!公司自从与沙特阿美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后,目前正在进一步的深入磋商,各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后续进展情况请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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