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尤夫股份(002427)10月2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管理人是不是没有做到尽职负责啊,湖州法院,湖州人民政府,浙江高院是不是不管重整的事情了?
尤夫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2022年度已经重整完毕,但管理人将继续负责后续股票分配、减持、投资人索赔等相关事项。
投资者:公司董事长除在尤夫任职外,在上海南乔企业合伙大股东之一,并任职胜帮私募,而所有薪酬都在尤夫股份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尤夫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提到的相关事项符合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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