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600269)09月2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中国证券报报道,证监会近期拟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进行修改。贵公司不顾中小股东反对,举巨额债务投资樟树至吉安改扩建这巨亏项目,又以这巨亏项目为借口减少分红,这属证监会、交易所严加监督的范畴。请问,为响应证监会提议,公司有无计划修改公司章程,以使分红更便捷?
赣粤高速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樟吉高速改扩建项目是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上市以来始终注重回报投资者,坚持年年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超56亿元。具体情况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韩总经理9月4日提出,要回归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地位,要回归江西上市公司示范地位。公司不按承诺分红,信誉全失,奉铜高速巨亏,樟树至吉安高速改扩即将巨亏,这是公司的痛点,是王董事长黯然辞职的导火索之一。请问韩总经理,为避免成为第二个王董事长,怎么排除这3大地雷?
赣粤高速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声,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更加科学合理,审判实践中积极探索“过罚相当”的民事责任承担,中介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标准更加合理均衡。请问,奉铜高速巨亏、樟树至吉安高速改扩建随意提高通行费标准,实际控股人、可研中介机构的行为构成不真实陈述,为什么不勇于承担责任?非要等到中小股东集体起诉?
赣粤高速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关于奉铜高速巨亏,9月15日,付董秘回复"奉铜高速的建设是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这理由不成立,一是可研报告说财务内部收益率8.22—9.87%,任何一个人都会投同意票,二是后江西省改变了可研报告内的预设条件。可研报告先射箭后画靶,公司为什么不要求控股人按成本价回购奉铜高速?为什么不起诉可研编制中介?
赣粤高速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付董秘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兴建奉新至铜鼓高速公路,结果收费期到期时预计含本金、利息巨亏120亿元,而公司9月18日市值91.065亿元。多次投诉,有关监管部门也在关注奉新至铜鼓高速项目。请问这巨亏项目,公司能否给股东一个正面答复?
赣粤高速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奉铜高速是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建设的。自奉铜高速建成通车以来,虽然受到沿线经济增长缓慢、省内路网加密等因素叠加影响,但昌铜公司始终不断强化引车上路、收费营销等增收创收举措,强化成本和费用管控。具体情况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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