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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汽轮B董秘回复:上述合同金额未达到强制披露标准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3-09-01 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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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汽轮B(200771)09月0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你好 今年4月,有媒体曾报道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获得万华4套SGT5-2000E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合同金额创下公司历史之最,请问为何在本次2023 半年报里的第28页, “十二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里没有披露? 既然获得创历史的大额合同,属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理应披露,请尊重小股东知情权。何况这能增加资本市场对公司信心有正面作用。谢谢

杭汽轮B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述合同金额未达到强制披露标准。公司信息披露始终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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