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退市昌鱼公开信息显示,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伟、总经理万里程、董事会秘书王京、独立董事茹祥安、财务总监张旭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2年1月29日,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约为-2,850万元人民币,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约为-3,450万元人民币。预计2021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来自于大豆委托加工销售业务,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10,600万元人民币。2022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1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1,000万元人民币,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1450万元人民币。根据更正后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财务数据,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已低于1亿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称,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2887.74万元,扣非净利润为-3568.86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452.56万元。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终止上市条款,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根据公司业绩,公司股票已实际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并于2022年6月22日被摘牌。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股票是否被终止退市的合理预期。
处罚决定如下:
对时任总经理万里程予以通报批评。
对时任董事长陈伟予以通报批评。
对时任财务总监张旭予以通报批评。
对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茹祥安予以通报批评。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王京予以通报批评。
对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退市昌鱼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退市昌鱼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23.33万元,同比下降58.64%;归母净利润-1529.53万元,同比上升26.71%;扣非净利润-1523.33万元,同比上升41.62%;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5.01万元,同比下降95.9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96.04万元,同比上升65.1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90.82万元,同比上升65.52%;负债率107.91%,财务费用4.25万元,毛利率-57.25%。
退市昌鱼(--)主营业务:淡水鱼类及其它水产品养殖、畜禽养殖(屠宰)、蔬菜种植及以上产品的加工、储运、销售;食品、饲料、渔需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水产品、蔬菜、牲猪(对港、澳地区除外)的出口业务;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销售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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