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600010)08月2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你们在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提出调价是基于稀土氧化物180日线,这是你们从来没有向投资者公告过的价格参考基准,而1月8号调整价格公告中双方约定的是“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是不是很容易让投资者误解?希望以后的合同中能更清晰一些。
包钢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您好!既然是协商定价,价格要特别公允才不会激起买家中小股东的过激反应,这次的定价没有考虑到工信部对北方稀土的约谈,北方稀土为了稀土行业整体利益响应国家保供稳价的政策,挂牌价相对稳定!价格调整为什么不参考北方稀土的挂牌价均价呢?
包钢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双方认为参照五网氧化物价格更具公允性,而不是参照某企业的报价。感谢您的关注!
包钢股份2022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01.77亿元,同比上升15.28%;归母净利润3.31亿元,同比下降54.92%;扣非净利润3.23亿元,同比下降55.31%;负债率56.94%,投资收益-7354.78万元,财务费用5.1亿元,毛利率7.65%。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4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4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3.28。近3个月融资净流入4552.46万,融资余额增加;融券净流入1794.57万,融券余额增加。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包钢股份(600010)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财务可能有隐忧,须重点关注的财务指标包括:货币资金/总资产率、有息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利润率。该股好公司指标2.5星,好价格指标2.5星,综合指标2.5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包钢股份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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