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000630)答投资者问
董秘您好,依据《刑法》第 161 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若误导性陈述严重损害股东或他人利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追究刑事责任,请问贵司。请问贵公司子公司仙人桥矿业是否有污染南京江宁汤山街道青林社区农田事宜。如有请认真治理,就妥善解决,谢谢。
您好,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情况,具体内容请查阅定期报告相关章节内容。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6/1/28 16: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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