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002470)答投资者问
大股东重整投资人无法完成业绩承诺,且第三期投资款逾期约半年了,已属严重违约情形,另外重整投资人也没有完成重整业绩承诺,这些都已经属严重违约,投资人虽然是地方国资,但没有行业经验没有行业资源,现在连投资款也无法支付,这样拖下次已经严重影响了企业声誉,限制了公司的发展,影响了投资者信心。公司和管理人除了敦促,是不是应该考虑更换投资人了?难道任如他这样拖着吗?还是已经有在进行更换投资人的工作了?
此次重整是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非上市公司重整。公司控股股东的重整事项目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11规定的强制披露情形。公司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将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5/7/11 17: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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