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601339)答投资者问
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组织框架如何?相较于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您在贵公司的地位和权力如何?麻烦您回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主要履行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三会会议、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职责。感谢关注!
来源:e互动 答复时间:2024/12/27 16: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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