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物产中拓股权转让获批 物产集团整体上市有序推进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02-03 04:04: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物产中拓今日公告,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集团”)转让所持物产中拓46.13%股权。本次股份转让前,浙江物产集团持有公司46.13%股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浙江物产集团将不再持有物产中拓股份。这也意味着,浙江物产集团整体上市步伐正有条不紊向前迈进。

2014年10月13日,物产集团启动整体上市。当年12月26日,浙江省政府批复了物产集团整体上市总体方案。方案明确:物产集团整体上市以物产中大作为主体;同意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综资公司”)收购物产集团全部非上市资产以及物产中拓46.13%股权,并同意浙江综资公司将物产中拓46.13%股权后续依法适时无偿划转给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交通集团”)。物产集团从启动整体上市至正式获得批复,其高效、快速的推进,表明了浙江省推进国资改革的力度和决心。

业内人士认为,物产集团整体上市作为浙江国资改革的“第一单”具有重要标杆意义,而物产中拓股权转让作为物产集团整体上市过程中剥离资产的重要一环,其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使物产集团整体上市进程更进一步。

除物产集团推进整体上市外,目前浙江国资系统内还有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达成整体重组黑龙江新良集团协议,组建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将全面支持和整合浙江全省涉及海洋经济的重点工程和主要项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的改制工作也将逐步推进。

某种程度上,物产集团“装入”物产中大所具有的标杆意义并不仅仅是简单的浙江国资改革“第一单”。资料显示,物产集团是我国最大的大宗商品流通服务集成商,在2014财富世界500强排名中位居第345位,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116亿元,利税34亿元,进出口总额48.72亿美元。此前媒体公开报道显示,2014年集团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仍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并双双创历史新高。漂亮的成绩单代表着对未来更加美好的期许,包括物产集团在内的各方如何顺利实现“巨无霸”整体上市,备受市场关注。

截至目前,种种迹象表明物产集团正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完成工商变更、获得国资委审批通过等工作进度上速度超出市场预期,一旦物产集团整体上市成功完成,作为物产集团整体上市平台的物产中大,将充分享受集团整体上市带来的业绩增长和估值溢价双重红利,其在市场的规模和影响力也将大大提升。

物产集团亦表示,整体上市完成后,将紧抓机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继续加大战略新兴产业布局和发展,拓展资本运营和产业运营空间,以双轮驱动支持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运作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物产中拓股权划转的获批对这个上市平台而言同样具有积极意义。齐鲁证券此前出具的研究报告认为,物产中拓重组虽然因时机未熟而终止,但不排除时机成熟后重组重新推进的可能性。在国企改革主题投资渐入佳境之际,公司股价有望持续享有估值溢价。物产中拓作为浙江国资上市平台,控股股东变更及资本运作势必吸引市场关注度。

市场人士表示,此前作为重组对手方的交通集团为浙江省交通类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旗下拥有众多优质资产,实力雄厚,但在A股并无资本运作平台,在浙江国资改革背景下,公司必然会通过进一步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物产中拓未来仍存在想象空间。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商中拓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