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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公司及两人收警示函,募集资金超额130.65万元

华光新材公告,公司及董事长金李梅、董秘胡岭于2026年10月1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130.65万元;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定期报告披露前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金李梅、胡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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