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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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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临时公告中对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与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的相关风险提示不充分。二是公司2024年年报中关于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重要合同的进展情况披露不准确。三是未及时披露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北京百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要合同的进展情况。倪辉作为时任董事长、黎红雷作为时任总经理、王彬彬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负有主要责任。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将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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