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中国银河《公用事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点评:考核从严责任压实,绿色低碳方向迎利好》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核心观点
事件: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设置控制指标和支撑指标,细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总体而言,“十五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制定“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确保实现203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降低65%以上、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等目标,实现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总量达峰,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办法》适用于自2026年度起对各省党委和政府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展情况的评价考核。评价考核设置控制和支撑两类指标,其中控制指标包括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煤炭消费总量、石油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支撑指标包括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年度新增用电量中新增清洁能源电量占比、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降低、“两高”工业项目碳排放置换和节能降碳审查评价落实情况、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公共机构碳排放强度降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碳排放控制目标、森林蓄积量增长。
考核结果挂钩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约束力度较强。《办法》明确,各省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其中控制指标和支撑指标全部达标的省,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1项及以上控制指标不达标或者3项及以上支撑指标不达标的省,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督促有关省党委和政府在接到结果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视情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省党委和政府。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省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
数据统计、监测、核算能力有待加强。《办法》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实地抽查、委托第三方核查等方式,对有关省工作进展、任务落实、目标完成以及数据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实地核验;对存在得私舞弊、谎报瞒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行为,造成评价考核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有关省评价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此外,应当持续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持续提升数据统计、调查、监测、核算能力,加强对评价考核工作的数据支撑;建立重要数据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定期监测全国以及各省碳排放量、煤炭消费量、石油消费量、新增用电量、新增清洁能源电力消费量等指标,视情对有关省进行提醒预警。
投资建议:碳排放双控政策持续加码,碳市场扩围、免费配额收紧、碳价中枢抬升可期,看好三条投资主线:1)绿电需求提升、环境价值有望持续兑现,个股建议关注龙源电力、三峡能源、绿发电力、金开新能等;2)化工、交通运输、冶金等领域的降碳诉求催生对绿氢氨醇、生物燃料、资源回收等的需求,个股建议关注佛燃能源、电投绿能、朗坤科技(未覆盖)、海新能科(未覆盖)、高能环境、华宏科技等;3)碳排放等数据监测、核算需求的提升利好相关设备、技术提供商,个股建议关注雪迪龙等。
风险提示:政策执行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