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接了华海药业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华海药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33号文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71,532,31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9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国开装备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稳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临海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法人机构,锁定期均为1年,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10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0年6月,公司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322,370,95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共计转增132,237,095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54,608,047股。上述5家法人机构的股份也相应变动。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8,685,54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10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总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数量 股本比例 通数量 股数量
1 国开装备产业投资基金(天津) 19,970,951 1.37% 19,970,951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119,099 1.93% 28,119,099 0
3 台州稳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5,976,761 1.10% 15,976,761 0
(有限合伙)
4 临海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14,059,549 0.97% 14,059,549 0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9,185 0.04% 559,185 0
合计 78,685,545 5.41% 78,685,545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42,178,648 -42,178,648 0
有限售条件的流 2、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36,506,897 -36,506,897 0
通股份
合计 78,685,545 -78,685,545 0
无限售条件的流 A股 1,375,922,502 78,685,545 1,454,608,047
通股份 合计 1,375,922,502 78,685,545 1,454,608,047
股份总额 1,454,608,047 0 1,454,608,047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就华海药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华海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一鸣 罗 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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