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资本邦获悉,嘉应制药(002198.SZ)发布关于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嘉应制药股东中联集信于2020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8年7月25日,中联集信通过嘉应制药发布股份增持公告,披露基于对嘉应制药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8年7月25日起12个月内增持合计不低于嘉应制药总股本5%的股份。2019年7月15日,经嘉应制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联集信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2020年7月27日,嘉应制药公告称,截至2020年7月24日,中联集信仅增持了80.56万股嘉应制药股票,占嘉应制药总股本的0.16%。
中联集信未如期完成增持嘉应制药股票计划,也未及时、充分披露不能按承诺实施增持计划的风险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中联集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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