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7日电 嘉应制药7日发布公告称,因未如期完成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也未及时、充分披露不能按承诺实施增持计划的风险信息,公司股东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集信”)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广东证监局调查,2018年7月25日,中联集信通过嘉应制药发布股份增持公告,披露基于对嘉应制药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8年7月25日起12个月内增持合计不低于嘉应制药总股本5%的股份。2019年7月15日,经嘉应制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联集信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2020年7月27日,嘉应制药公告称,截至2020年7月24日,中联集信仅增持了80.56万股嘉应制药股票,占嘉应制药总股本的0.16%。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如按增持嘉应制药总股本5%的股份计算,中联集信增持计划仅完成3.2%。
广东证监局指出,中联集信未如期完成增持嘉应制药股票计划,也未及时、充分披露不能按承诺实施增持计划的风险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中联集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中联集信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规范信息披露及承诺履行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嘉应制药公告截图
根据嘉应制药7月26日发布的公告,中联集信于2018年12月4日及5日共计增持80.56万股嘉应制药股票,成交金额500.73万元。
公告称,在实施期间,中联集信因自有资金筹措不到位,疫情期间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中联集信未能按期履行增持承诺,中联集信就此向上市公司全体中小股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监管部诚恳表达歉意。(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