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6 月 30日丨东方钽业(000962.SZ)公布,公司近期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达的《关于调整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认定标准及相关条件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24号),公司将获得2020年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860.54万元。上述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款项。该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东方钽业及下属子公司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东方超导”)、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公告日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280.03万元(含上述尚未收到的2020年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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