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6 月 29日丨华能国际(600011.SH)发布,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山东公司受让泰丰新能源权益的议案》:
1、同意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公司”)以人民币2.2842亿元受让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泰山电力”)持有的华能山东泰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泰丰新能源”)82.23%股权。
2、同意山东公司与泰山电力签署《华能山东泰丰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前述转让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按一般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者之条款);(2)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
此次交易的成交价格以截至2019年9月30日对泰丰新能源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并作为此次交易定价基础。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和评估方法说明,评估机构所依据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计算模型及采用的预期收益、收益期、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依据的选择正确,评估方法和评估结论合理。
3、同意与此次交易相关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并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关联交易公告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采取适当行动处理其他与受让泰丰新能源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交易方案、交易协议和关联交易公告进行调整和修改。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