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公告,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中国宝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日喀则城投通过参与矿业总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分别取得改制及增资扩股后矿业总公司47%、5%的股权,西藏国资委和仲巴县马泉河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马泉河投资”)分别持有46%、2%的股权。中国宝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日喀则城投将合计持有改制及增资扩股完成后矿业总公司52%股权,并通过改制及增资扩股完成后的矿业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简称“藏华工贸”)合计持有西藏矿业22.27%股份。矿业总公司改制及增资扩股完成后,西藏矿业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