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6 月 28日丨*ST新亿(600145.SH)公布,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开始因重整事项停牌。2015年12月11日,破产管理人向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同年12月31日收到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1-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司依据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由公司负责执行。
2016年3月20日,公司完成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划转工作,公司总股本由377,685,000股增加至1,491,100,380股,其中113,305,500股登记至截至2015年12月7日在公司股东名册中登记的全体股东的证券账户,剩余的1,000,109,880 股登记至11家重整投资人成员单位的证券账户。
根据11名重整投资人出具的声明承诺函,11名重整投资人承诺将所持股份做限售安排至新疆高院再审结论明确之日。在此基础上,控股股东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公司复牌之日起至少限售三年,其他重整投资人承诺,自上市公司复牌之日起至少限售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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