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公告,公司股东刘泽刚、韦强、张仁增、何昀、高星各方决定解除于2015年4月23日签署的《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协议》。刘泽刚与韦强、张仁增、何昀、高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各自持有合纵科技股权比例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泽刚、韦强、张仁增、何昀、高星,变更为刘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