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发布澄清公告表示,被抽检样品不是公司产品,而是购自长沙水渡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活禽个体经营户。因该抽检样品不属湘佳股份生产,故公司取消召回处置程序。针对前述通告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正积极与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后续处置措施。
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称“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马氏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来自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