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股价低于面值而重组终止,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中金在线 2020-06-16 10:50: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6月16日,资本邦获悉,盛运环保(300090.SZ)公告,由于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决定终止筹划彭水县茂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重庆茂田矿业有限公司以其资产注入协助公司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重大事项。

同时,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20)皖0881执586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881民初3125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4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0)京0108执1819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将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期限2年。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0)沪74执127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晓胜与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将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20)皖02执16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新安典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安贝尔合成革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

头图来源:123RF

转载声明:本文为资本邦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为侵权。

风险提示

资本邦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盛运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