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2日丨深圳燃气(601139.SH)公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按下列条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发行金额总额不超过55亿元(含)人民币;
发行期限:每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可以为1、7、14、21天或1、3、6、9月),具体期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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