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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东方能源副总经理梁炜遭立案调查

来源:和讯网 2020-06-09 21: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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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炜(资料图)

6月9日,东方能源晚间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梁炜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

东方能源表示,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梁炜个人的调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据东方能源2019年年报显示,梁炜任期起始日为2017年6月19日,任期终止日为2020年6月19日,期末持股数为2万股。

根据2019年年报显示,东方能源的主营业务为期货业务、电力业务、财务公司业务、信托业务、保险经纪业务、资管业务,占营收比例分别为:46.24%、26.35%、13.62%、12.23%、1.39%、0.17%。

资料显示,梁炜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最近5年历任中电投河北公司(东方能源)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发展部主任,国家电投集团东方能源(河北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发展部主任,国家电投集团东方能源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河北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任东方能源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此前,东方能源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及正式年报显示,两者的净利润相差额高达10.84亿元,且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东方能源存在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行为,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和第11.3.3条规定。为此,深交所下发问询函。

东方能源于2020年1月18日公布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4.69亿元,由于本年度收购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工作的股权交割日为2019年12月31日,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9年度为过渡期,期间资本控股的收益由原股东享有,故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496亿元,不包括资本控股2019年度净利润。

东方能源于2020年4月25日公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全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3.34亿元,同比增长49.32%。

(责任编辑:王刚 HF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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