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资本邦获悉,连续6个涨停板的广博股份(002103.SZ)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全资子公司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云传媒”)目前业务内容暂不涉及与网红达人直接合作带货营销的方式,公司并不属于“网红经济”概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广博股份称,灵云传媒从事互联网广告营销与服务业务,灵云传媒主要为广告媒体和广告主提供广告相关的中介运营服务,如广告策略制定、广告创作、媒介计划、媒体采购、媒介执行等。业务内容具体涵盖导航网站广告代理业务、新媒体广告营销业务、品牌广告业务等。(1)导航网站广告代理业务,主要系灵云传媒从“2345”、“搜狗”等导航网站媒体平台处获得广告位资源,然后根据不同广告主的需求为其提供多样的导航网站广告位选择及整体化的策略广告投放服务。(2)新媒体广告营销业务类型众多,主要系灵云传媒为广告主在信息流广告媒体上投放广告,即灵云传媒以市场通行的二级代理的方式,向一级代理采购谷歌、今日头条、广点通、微信朋友圈等媒体资源,售卖给唯品会、滴滴等广告主,在上述媒体平台为广告主投放效果广告,助力广告主创造更高效的商业增长与效果转化。(3)品牌广告业务主要系广告主在爱丽网上的广告投放,爱丽网系灵云传媒运营的时尚互联网新媒体平台,主要为广大网友提供时尚生活以及潮流资讯服务,同时通过媒体平台的传播价值为品牌广告主提供品牌广告硬广投放、软性专题支持等广告投放服务,目前该类业务营收占比较小。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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