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3日丨东阳光(600673.SH)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所持有的H股上市公司东阳光药内资股股份“全流通”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H股上市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内资股股份全部转换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流通,并委托东阳光药向中国证监会提出H股“全流通”的申请及办理其他股份转换相关事宜。
经向中国证监会提出H股全流通申请,东阳光药于2020年6月2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正式批复文件,核准东阳光药股东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2.26亿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相关股份完成转换后可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