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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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74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新材”、“公司”或“发
行人”)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
理指南(2018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楚江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3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 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
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6 月 4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
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
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
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
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
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

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
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6 月 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
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
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
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
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6、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83,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包销基数为 183,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
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
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54,900.00 万元。当包销

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
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

    7、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
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
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

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
统计。

    8、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
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

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
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
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353 号文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安徽楚江
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

公告》”)已刊登于 2020 年 6 月 2 日的《证券时报》,《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
份 有 限公 司公 开发 行可 转换 公司 债券 募集 说明 书》 (以 下简 称“ 《募 集说 明
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募集说明书》全文。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
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简称 为“楚江转债” ,债券代码为
“128109”。

    2、本次发行人民币 183,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8,300,000 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3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
方式进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3 日,T-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4176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082171”,配
售简称为“楚江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配售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
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循环
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楚江新材现有总股本 1,333,667,825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42,811,262
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1,290,856,563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18,299,182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
额 18,300,000 张的 99.9955%。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5、一般社 会公众 投资者 通过深交 所交易 系统参 加网上申 购,申 购代码为
“072171”,申购简称为“楚江发债”。 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 张
(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
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

缴付申购资金。

    6、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
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楚江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次发行的楚江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楚江转债上市首
日即可交易。本次可转债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增股份。

    8、本次可转债发行并非上市,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交所提交
上市申请并办理有关上市手续,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4 日
(T 日)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082171”,配售简称为“楚江
配债”。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3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4176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

    网上配售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
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
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循环进行直
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原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
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
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
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
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
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
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
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
网上申购部分 T 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0 年 6 月 4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
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 进行。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
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
得撤单。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072171”,申购简称为“楚江发债”。参与
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
单位,超出 10 张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0 张(100 万
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楚江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楚江转债申购
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
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
为准。

    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

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
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在 T 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
10 张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中
签号码认购 10 张。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20 年 6 月 8 日(T+2 日)公布的中签号
码,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
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
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
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
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

统计。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

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金额原则上不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54,900.00 万元,包销基数为
183,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
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发行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 号

    联系电话:0553-5315978
联系人: 王刚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电话:021-38966571、025-83387681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6 月 4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签章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签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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