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1日丨本钢板材(000761.SZ)公布,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将于2020年6月9日届满。同时,2020年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号)。
为确保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此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止。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此次发行其他相关事项包括本次发行的数量、定价方式、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内容等均均未发生变化。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