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1日丨ST厦华(600870.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20)京03执123号)。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与王玲玲、王春芳、洪鸳鸯、王书同、厦门当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王玲玲、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ST厦华(证券代码600870)股票。该案拟对其中已经取得处置权的约8005.41万股股票进行处置。上述股票将于2020年5月21日发布拍卖公告,并于2020年6月22日上午10点至2020年6月23日上午10点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上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玲玲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1.3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5.44%,其中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7亿股股份,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0.44%;此次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共计约8005.41万股,占其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74.85%,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5.30%;该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并被司法冻结。如此次拍卖完成,王玲玲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5307.2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14%,其中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90.24万股股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14%,将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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