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1日电 深交所11日向ST天宝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发现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时间,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所涉诉讼具体情况等。
4月30日,ST天宝披露《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自查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等公告,称公司存在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
对此,深交所要求ST天宝对以下情况进行核查并说明:
第一,《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显示,公司新增14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冻结金额311.75万元,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合计1246.11万元,占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48%,对公司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发生。
(1)说明公司发现上述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时间,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同时及时披露后续其他账户资金被冻结的事项。
(2)结合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用途、冻结资金、占货币资金总额比例、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说明是否存在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第二,《关于自查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的公告》显示公司新增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6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知的违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2.21亿元,占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56%。
另外,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外借款形成资金占用金额合计6000万元。全面核查你所有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第三,《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显示,公司分别被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补充说明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所涉诉讼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当事人、涉案金额、具体案情、案件进展、立案时间及公司知悉时间,并对所有诉讼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说明是否已就上述诉讼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充分提示公司面临的风险,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深交所要求ST天宝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在5月8日盘后,ST天宝发布公告称,若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股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ST天宝还称,4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0.95元/股,股票价格收盘价格低于票面价值(即1元人民币)。根据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交所有权决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二级市场上,连日来,ST天宝股价持续下挫,至4月30日起收盘价低于1元。截至今日(5月11日)收盘,ST天宝跌停,报价0.90元创历史新低,为连续第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财务数据方面,4月27日晚间披露业绩修正公告称,2019年预计亏损15亿元至20亿元。此前公告显示,同期预计亏损7.89亿元至13.15亿元。
ST天宝表示,本次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业绩预告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未经审计核定。同日,ST天宝还公告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时间由4月30日延期至5月30日。(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