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刚石: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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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豫金刚石 公告编号:2020-028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调整: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
    
    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2)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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