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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股东转股为何豁免履诺?东方中科收关注函

来源:中金在线 2020-04-23 13: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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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资本邦获悉,东方中科(002819.SZ)因股权变动事宜收到关注函。

2020年4月21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欧力士科技租赁”)拟将其持有的23.85%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投”)。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欧力士科技租赁豁免履行“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承诺。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就以下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1、欧力士科技租赁在公司首发上市时做出上述承诺,说明其申请豁免的原因及合理性,豁免承诺是否符合中小投资者利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定。律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2、根据披露,大连金投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的要求补充披露大连金投受让股份中自筹部分的具体金额及来源,如资金来源于向第三方借款,披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方、借款条件、金额、还款计划,并提示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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