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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洲持子公司股权被冻结 对征信情况有影响

来源:中金在线 2020-02-26 22: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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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资本邦讯,*ST大洲(000571.SZ)发布关于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公司持有的嘉兴阳斌赋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数额999万元人民币被冻结,冻结日期自2020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19日。执行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文号及执行裁定书文号均为“(2020)粤0304民初7860号”。

公司持有的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数额500万元人民币被冻结,冻结日期自2020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执行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文号及执行裁定书文号均为“(2020)粤0304民初7860号”。

据查询上述两个冻结资产事项是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汇能”)诉公司的相关案件,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诉讼、仲裁或保全文件。

有关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以公司名义向前海汇能借款并委托支付给尚衡冠通,导致该资金最终被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用的事项。

公司持有的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数额860万元人民币被冻结,冻结日期自2020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0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文号及执行裁定书文号均为“(2019)沪0110执法执字第3716号”。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文号为“(2019)沪0110执法执字第3716号”的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ST大洲表示,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对公司的征信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拟采取的解决措施:1、公司将积极应诉。关于与前海汇能纠纷事项,公司提出按照实际使用人承担的原则,借款本金、利息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和解决。尚衡冠通也提出将通过股东方组建基金筹集资金来解决。2、关于与和附实业的纠纷事项,公司将通过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资产处置、融资等来筹集资金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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