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体事项:
Table_Summary] 2019年 12月 20日,有媒体报道公司代理商实名举报公司 2012年批次的 54°500ml 老酒鬼酒中添加“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相关新闻,引发市场关注。
2019年 12月 22日晚间,公司发布澄清公告, 称公司严禁添加甜蜜素, 从未采购过甜蜜素,也从未向 54°500ml 老酒鬼酒中添加甜蜜素。公司已经提请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本公司市场流通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并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此外,公司还指出该代理商因与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意欲谋求不正当利益,公司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国信观点:
我们认为在中粮的管理下公司的治理日趋完善且公司之前遭遇塑化剂事件,公司内部已反思总结教训。 此次事件确实对公司形象造成一定影响, 预计公司正常经营影响不大,短期将对公司股价乃至白酒板块造成压制,但中长期无忧白酒行业发展。 若此次事件致白酒板块整体发生调整,我们认为调整即上车机会,建议关注业绩确定性强的白酒个股如贵州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及今世缘等。
我们看好公司定位于次高端的酒鬼系列及近三年销量翻倍的内参,暂维持 2019-2021年 EPS 为 0.89/1.14/1.44元,当前股价对应 PE 分别为 44/34/27,维持“买入”评级。
评论:
n 与经销商起纠纷, 疑似问题产品出自 2012年该代理商于 2012年与公司签订《买断产品总代理合同》,由该代理商代理销售 54°500ml 老酒鬼酒,结算价为 238.8元/瓶,最低批发价为 439元/瓶,该产品为定制产品(即贴牌酒)。 合同约定:如确因酒鬼酒供销公司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酒鬼酒供销公司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损失及费用由酒鬼酒供销公司承担。签订合同后,该代理商向公司支付 3000万元酒款,公司则按 238.8元/瓶提供 12万余瓶 4°500ml 老酒鬼酒。
2013年 2月,该代理商以市场环境不好等为由,要求公司为其免费提供 40吨同款酒水作为市场建设支持。为此,2014年 4月至 2015年 3月,公司陆续生产 8万瓶 54°500ml 老酒鬼酒(40吨酒水),作为市场政策支持,无偿赠送给该代理商。 2013年至 2015年期间,该代理商无偿占用本公司资金 1400万元。经催要, 2015年 9月,该代理商以其公司的酒瓶及包装盒等包装材料偿还部分资金,差额部分以其库存的 28670瓶 54°500ml 老酒鬼酒抵偿。
2016年初,公司提出对经销商存有疑虑的 2013年前所有库存产品予以退换,并给予合理补偿,同时对该代理商 2015年 12月提出的无理要求(再赠送 8000瓶 54°500ml 老酒鬼酒)予以拒绝。
n 经销商两次上诉均不满意,法院不支持其赔偿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