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关于获得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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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0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城市规划的总体安排和《关于加快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工业园区二次开发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推动创新创业促进松江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沪松府办【2015】121号)等文件精神,拟对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或“公司”)所在的195区域进行转型调整,要求公司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并对公司因此次产业结构调整而产生的职工分流安置、转产、停产及设备资产损失等相关费用进行补助。公司已于2018年5月份申请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
    
    一、收到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的相关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5日收到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支付市区两级政府的上述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中部分补助,即人民币7,12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晶华新材关于获得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支付市区两级政府的上述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中的尾款,即人民币3,060,000.00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上述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补贴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公司因所在的195区域按照规划加快转型,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完善产业配套为重点发展包括生产性服务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用于公司因此次产业结构调整而产生的职工分流安置、转产、停产及设备资产损失等相关费用的补助,上述补偿结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该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和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最终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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