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中国证监会8月23日就公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分拆上市的试点条件,对于分拆上市公司设置盈利门槛,限制拆出资产规模,保证上市公司有独立的业务和资产支持其独立上市的地位,要求拟上市公司达到规范运作的标准,分拆后母子公司均符合三分开两独立的要求等,弥补了A股境内分拆上市的制度空白。岭南股份在近期举行的投资者关系交流活动上表示:“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尽力促成恒润集团的分拆上市。”
据了解,恒润集团成立于2008年,主营业务为主题文化创意设计业务、4D特种影院系统集成业务、特种电影拍摄制作业务。2015年,公司耗资5.5亿元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获得恒润集团100%股权。截至目前,公司在恒润集团的持股比例为96.19%。
数据显示,2016-2018年的3个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1亿元、5.09亿元和7.79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2.50亿元、5.07亿元和7.69亿元。而恒润集团3个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6747.77万元、1.22亿元和1.40亿元。如按权益比例扣除恒润集团并表的净利润数据后,则公司3个年度的累积净利润超过10亿元。
2018年,公司按权益享有的恒润集团的净利润约为1.34亿元,未及母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2018年,恒润集团净资产为7.16亿元,公司按权益享有的净资产(约6.87亿元)亦没有达到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上市超过3年、连续3年盈利、扣除拟分拆子公司净利润后的上市公司净利润累计超过10亿元、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净资产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从上述分析来看,公司分拆恒润集团基本满足<>的前三大“硬性”指标。
从公开信息了解到,除上述“硬性”指标之外,公司分拆恒润集团亦基本满足<>列示的其他较为“软性”的条件,意味着公司分拆恒润集团独立上市的计划在不久的将来有望实现。
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只是一个大的框架,具体操作细则还没有出来,还有待进一步观察。”(黄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