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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丝拟被顶格处罚 或将面临投资者索赔

来源:投资快报 2018-11-03 08: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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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维丝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案时隔10个月后又有新进展。10月30日晚间,三维丝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厦门监管局调查完毕,拟对三维丝作出顶格处罚等。对此,证券诉讼律师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上市公司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一般情况下,证监会将在不久会作出正式处罚,此后该公司或还面临投资索赔的民事赔偿问题。

涉嫌四宗信披违法事项

上述公告显示,三维丝涉嫌违法事实主要有四:一、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二、2017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三、未对公司原持有的厦门珀挺20%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未确认投资收益104,264,933.52元,导致2016年度一季度报、半年报和三季度报虚减净利润104,264,933.52元,虚减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021.92%、145.21%和125.23%;四、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648.69万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24%,虚增利润总额8,387.25万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33.67%,并导致三维丝后续在2017年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不准确。

针对以上违法事实,厦门监管局拟决定:1、对三维丝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2、对廖政宗、罗祥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30万元。3、对刘明辉、张永丰,朱利民和王荣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20万元。4、对李凉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5、对罗红花、陈锡良、屈冀彤、耿占吉、郑兴灿、王智勇、丘国强和陈大平给子警告,并分别处罚款5万元。6、对张煜、康述旻、彭南京和周荣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3万元。

立案调查后股价波动大

事实上,10个多月前,在2017年12月22日晚间,三维丝发布了一则《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暨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其决定立案调查。

该公告一出便引起了轩然大波,随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17年12月25日,三维丝股价在临近收盘前直接跌停,报收6.97元。此后其股价便一路下挫,虽然在某些交易日有所回调,但却曾在今年2月9日跌至每股4.91元。对比立案调查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2月22日当天的最高价7.77元,上述期间,三维丝股价最大跌幅高达约37%。

2017年年报显示,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三维丝流通股股东人数曾达20026人。“由此看来,受此事件影响的投资者人数或许不在少数,根据目前的处罚事先告知书,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前的准备工作。”谢良律师称。

预计索赔条件及准备资料

谢良律师进一步分析,如果证监会厦门监管局最终对三维丝作出正式处罚,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参照类似胜诉案例,预计在2016年3月2日至2017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12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三维丝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及利息(具体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外,《投资快报》记者还需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如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届时参加索赔,需提供以下初步资料:1、证券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对账区间或统计区间须从2016年3月2日至2018年5月31日);2、身份证复印件;3、证券账户开户基本信息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等四个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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