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白锟)5月8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睿康股份下发了关注函,对睿康股份近期发生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事件表示高度关注,并要求公司及时回复此前问询函中的股权转让原因、收购资金来源、接盘方深利源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问题。
实际控制人变动受关注
回溯资料,2018年3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此后又于4月4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根据上述公告及披露文件,公司控股股东睿康体育的股东睿康控股与深圳市深利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睿康控股将其持有的睿康体育100%股权转让给深利源,交易金额为14.46 亿元。交易完成后,深利源将通过睿康体育间接持有公司22.18%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夏建统变更为李明。
此前深交所于2018年4月4日向公司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及深利源就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原因、深利源的收购资金来源、深利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未来调整计划等事项作出补充披露。
敦促尽快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曾在公告中承诺于2018年4月29日前回复,但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对深交所问询函予以回复。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敦促公司、深利源及其财务顾问民族证券高度重视并回复以下问题:
一是要求公司督促深利源配合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披露问询函中需要深利源提供的相关信息。并让民族证券对相关事项予以核查并补充发表意见。二是详细说明公司及深利源截至目前仍未回复问询函的具体原因、存在的问题,以及公司已采取的解决措施,相关措施未取得效果的原因,下一步的计划和安排。三是要求公司及深利源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深交所最后还提醒上市公司和深利源:上市公司和相关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