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资产”)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75亿元二级资本债券,簿记票面利率4.90%。
据悉,本期二级资本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招商证券为本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中国长城资产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此前,惠誉国际对外发布中国长城资产的主体信用评级复评结果,确认维持中国长城资产A级评级不变,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是中国长城资产股改后首次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得到市场投资者的积极响应,认购倍数达2.32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和中信银行等机构投资者认购了本期债券,反映出市场对长城品牌和稳健经营的认可。本次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资本,重点支持不良资产主业发展。公司将坚决贯彻审慎监管的各项要求,聚焦主业,依法合规经营,服务于国家供给侧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总体战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