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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利润约6575万!新力金融及相关当事人遭上交所谴责

来源:中新经纬 2018-04-24 21: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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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4日电 4月24日,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00318)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因存在2015年年报披露不真实等信披违规情形,新力金融及相关当事人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新力金融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项违规事项。其一,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5年年报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数据显示,新力金融2015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约为3552.33万元,占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2.59%,虚增利润约为6574.83万元,占2015年度利润总额的23.66%,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其二,新力金融还存在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违规行为;其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等;其四,新力金融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披露不真实。上交所表示,上述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情节严重。

基于上述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新力金融和时任董事长徐立新、时任总经理荣学堂、时任副总经理钟钢、时任副总经理孟庆立、时任董事会秘书桂晓斌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王彪、时任独立董事王家斌、时任独立董事陈茂浏、时任监事齐生立、时任监事段佑君、时任监事章厚平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上交所指出,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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