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作出*ST烯碳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吴少龙 2018-05-29 09: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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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ST烯碳股票终止上市决定,*ST烯碳成为了2018年度深市首家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

资料显示,因*ST烯碳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2018年4月28日,*ST烯碳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情形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应终止上市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最终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规则执行有理有据

2018年5月15日,*ST烯碳提出听证申请。5月24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ST烯碳终止上市听证会,现场听取了*ST烯碳的申辩意见。

市场学者指出,通过向当事人现场释明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事实理由和规则依据,并给予当事人充分陈述和申辩的机会,深交所的审核过程更加规范严谨,市场主体对于深交所监管规则的理解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其知情权、参与权与表达权均得到了有效的保障,有利于市场参与各方更好达成共识,共同维护市场健康稳定运行。另外,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委员现场参与听证,通过听证获取更详尽、更准确的审核依据和相关信息,能更好地理解规则、执行规则,有利于提升重大监管决定作出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

*ST烯碳股票暂停上市后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应终止上市情形。上述学者指出,深交所依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ST烯碳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可谓标准客观、事实清晰、依据明确。

督促风险警示到位充分

自2016年5月4日对*ST烯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至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期间,深交所持续督促公司充分揭示退市风险,多项措施并举,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自*ST烯碳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来,鉴于公司属于高风险公司,深交所强化对其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积极督促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其中,*ST烯碳暂停上市前,深交所对其转让子公司股权收益确认问题以及后续可能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等风险保持高度关注,并及时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多次发出监管函件,公开质疑相关会计处理及公司引用注册会计师个人专业意见的合规性,要求公司充分揭示重大风险。同时,对发现的风险与问题,及时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关注或核查。

二是持续督促公司充分揭示终止上市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ST烯碳暂停上市后,深交所一方面积极督促公司披露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另一方面持续督促公司充分揭示暂停上市后若出现年度业绩为亏损、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退市风险。此外,深交所还多次发出监管函件要求公司尽快聘任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督促公司尽力化解退市风险。

三是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和实施纪律处分。针对公司未能在2017年4月30日前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度业绩预告与2016年定期报告披露的公司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未能披露修正公告等违规行为,深交所严格按照规则对公司、相关当事人及审计机构作出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针对其披露的2017年度为盈利的业绩预告,及时向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发出关注函,督促其认真核查,真实准确披露年度业绩信息。

退市整理期切莫随意买入

深交所已于2018年5月28日公告对*ST烯碳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6月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烯碳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值得注意的是,退市整理期是为退市公司投资者提供必要交易机会,尽量释放风险为目的而作出的交易安排,投资者需仔细、认真阅读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深交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5年修订)》,认清即将摘牌公司的投资风险,切莫随意买入。

其中,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45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公司充分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后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安排,公司联系方式和了解公司信息的途径,以保障投资者权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履行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后方可进行转让。股票终止上市后,*ST烯碳仍然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等的规定,继续履行、承担起公众公司的相关义务与社会责任,确保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不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位发生变化而有所改变。

申请重新上市

需满足规定条件

*ST烯碳终止上市后,如果满足重新上市条件,能否向深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呢?答案是:“可以”。

资料显示,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第五节对此作了原则规定。规定显示,申请重新上市的公司,应当同时符合以下14个条件,包括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等。

深交所受理重新上市申请后,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审核职责,必要时要求相关机构对公司盈利等相关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完善市场机制意义重大。在中国证监会的努力和推动下,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资本市场已基本建立了多元化、市场化的退市指标体系和严格、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逐步实现了退市的“常态化、法制化、市场化”,市场参与主体对退市制度的理解和共识也得到很大提升。

上述负责人指出,下一步,深交所将践行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严格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一方面,严把退市执行关,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制度,优化财务类和市场类退市指标体系,对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或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的高风险公司加大风险警示力度,不断夯实制度基础,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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