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披露,该公司董事翁鹏斌、董事、副总经理李鸿庆、财务总监黄世华、副总经理张雨、副总经理郭志峰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500 股、25,500 股、67,750 股、25,500 股、11,000 股,合计不超过 155,250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27‰、0.127‰、0.336‰、0.127‰、0.055‰,合计不超过 0.769‰,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