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日电 据韩联社3月2日报道,韩国产业银行等锦湖轮胎债权团2日表示,拟以每股5000韩元的价格接受青岛双星6463亿韩元(约合38亿人民币)的第三者配股增资。这宗有偿增资完成后,青岛双星将成为持股45%的锦湖轮胎第一大股东,而债权团股份将由42%降至23.1%。
合同定金为323亿韩元,相当于投资总额的5%,青岛双星与债权团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谈判。据债权团分析,锦湖轮胎的持续经营价值为4600亿韩元,不到清算价值1万亿韩元的一半。债权团表示,从恢复锦湖轮胎及中国分公司的正常经营、尽量减少债权团损失的角度来看,与青岛双星谈判是最合理的选择,并认为青岛双星提出的愿景和经营计划的实现可能性较高。
作为投资条件,青岛双星3年内不得出售股权,并要保障锦湖轮胎的就业稳定,债权团不得在5年内出售股权。青岛双星还要在5年内或债权团出售股权前保持最大股东地位。双方还决定在增资前获得韩国政府涉及军工产业的批准,并解决商标使用、债券延期问题。(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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