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7年10月16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博敏”)于近期收到国家进口贴息项目的政府补贴资金人民币1,505,500元。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和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博敏”)累计收到政府补贴资金人民币16,815,535.52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5,636,735.52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56%。
【事件点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损益,其中应计入2017年度损益的政府补贴资金为5,636,735.52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56%,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近两月机构评级】:
无
【技术点睛】:
该股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