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7年12月13日公告,为推动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碳酸锂产品的适用性和先进性,公司拟将持有的永兴新能源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权及相应的出资权利义务(实际缴纳金额为0元,占永兴新能源注册资本的30%,简称“拟转让股权”)转让给李新海,转让价格为0元。转让后,公司持有永兴新能源70%的股权,李新海持有永兴新能源30%的股权,李新海承担相对应的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事件点评】:
公司本着“做优存量,做大增量”的原则,确定了在做优做强特钢业务的同时,在新能源金属材料进行布局的发展战略,延伸金属材料业务,开拓潜力巨大的锂电市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未来的业绩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基础。为此,公司已在江西省宜丰县设立永兴新能源,作为公司布局新能源金属材料的主要平台。
【近两月机构评级】:
无
【技术点睛】:
该股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