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编号:2018-003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
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按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4、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修改
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
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对以往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