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新后)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1-09 11: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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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3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提示性公告已分别于2017年12月22日、2018年1月4日刊登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三、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始于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

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8日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管、

监事以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1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71,201,20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5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1,103,75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55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7,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76,2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6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78,8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5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7,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4%。

五、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逐项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1,114,0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1%;反对 87,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7016%;反对 87,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9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2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

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

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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