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关于公司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2-27 16: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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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17-066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凯宝”)近日收到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信息如下:

药品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剂型:颗粒剂

注册分类:中药

药品标准: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 WS3-B-0688-91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174071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07 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

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生

产地址:新乡经济开发区青龙路 399 号)将小儿咳喘灵颗粒药品生产技术转让给上

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 88 号),发给

药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该品种的药品批准文

号 国 药 准 字 Z20044451 。 注 册 标 准 执 行 部 颁 标 准 中 药 成 方 制 剂 第 四 册

WS3-B-0688-91,药品有效期 18 个月,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作相应修订。

小儿咳喘灵颗粒产品文号转移工作的完成,可进一步借助公司的品牌优势和生

产技术优势,结合基药市场巨大需求空间,深入挖掘普药市场的潜力,从而丰富公

司产品的梯队,实现品种多元化。

上述产品的具体经营情况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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